第三百八十六章 没有邂逅,只有安排-《大明:我重生成了朱允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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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侯西域看着忸怩不安的侯浅浅,板着脸道:“既然女儿不喜欢,那就罢了。常百业这小子野心不小,但必然也会遭遇不少挫折。不若我们去渠家看看……”

    “父亲……”

    侯浅浅跺了跺脚,将身子转到一旁,看着窗外的风景,清风吹来,浮动着秀发。

    侯西域哈哈大笑,道:“东珠钗可是贵重之物,你给了他,他一定会知晓一些事的。走吧,我们回汾州,看看这小子有没有悟性。”

    侯浅浅嘴角微微动了动,旋即又恢复如常。

    这不是一次意外的遇见,是一次大胆的试探。

    很多人认为古代女子结婚之前都没有见过男方,那纯碎是胡扯八道。

    无论唐宋还是大明,都有着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,似乎一切都是包办性质的,到了洞房才第一次见到对方。

    这种看法是荒谬与令人嗤笑不已的。

    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指的是婚姻缔结,需要以媒人为中介,由父母出面操持。新人对于自己的婚姻有着一定的自主权,绝不是全部都是父母说了算就一定算了。

    所谓相亲,就是“两亲相见”,在宋代那是一个大胆,选择小花园,或小船上见个面,如果男方相中了女方,则给女方插上金钗,所谓的“插钗”,如果相不中,则送上彩缎两匹,所谓的“压惊”。

    明代男女也玩得欢,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一到元宵节,就开始“光明正大”地去见自己的“如意郎君”或“千金小姐”了。

    明代历史记载,永乐时期元宵灯火一办就是十天,这十天内,年轻男女是可以公开见面游玩的。而到了宣德年间,元宵灯火都延长到了二十天,过了正月还没结束……

    你能说古代婚姻之前没见过?

    男人怕娶来个不称心的,女人也怕嫁给一个不如意的,总会有机会去安排见一次,而最常用的方法,那就是庙会或寺院。

    挑一天时间,安排好一起出去,远远地看看,那也是看过了。毕竟走过你走过的路,吹过你吹过的风了,就这么着吧……

    常百业回到家中,看着一脸狐狸笑的常千里,只摇了摇手中的银钗,便说道:“既然叔叔安排好了一切,不知道彩礼可准备妥当?”

    常千里吃瘪,摆了摆手,道:“你小子倒是聪明,你可知晓她是谁,就问彩礼。”

    常百业看着朱钗,叹息道:“商队自北地取来的东珠,大部分都放在了京师发卖,在山西出手的不过十颗,而这十颗绝不会轻而易举地被送出去,除非他们家中还有一些东珠,由此推断,也只有一起北行的晋商大族。”

    常千里点了点头,问道:“可北行晋商除我常家外,还有七家。”

    常百业淡然地摇了摇头,道:“北行的确实只有七家,但能在今日拿出这种朱钗的,只有一家,汾州侯家。其他家族,要么偏北地,来往不便,要么没有适婚女子。”

    常千里皱眉道:“辽州的渠家可算不得远,也有一女正是芳华。”

    “叔叔,渠家家主正在京师,你认为可能吗?”

    常百业郁闷地看着常千里,自己又不是傻子,如此大事,没有父母坐镇,女儿家谁敢跑这么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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