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三十六章 烧爆法:冰火两重天-《大明:我重生成了朱允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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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在后世,说谁家有矿,那一定引无数人羡慕,啧啧两声,感叹自己怎么就没个矿的命。

    但在古代,有矿未必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。

    首先,挖矿的是矿工,矿工地位还不如农民,夸你家里是挖矿的,很可能是暗指你出身低,不要乐呵呵地赔笑。

    其次,矿挖出来你需要卖,且不说商人也没地位吧,就说你卖矿产,那是需要上税的。

    上面说三十税一,十五税一,那是上面的,但下面地方官,谁不想捞点油水,你挖矿,毁坏了树木,需要交点税吧,从这一条路过,也得意思下吧,逢年过节,要不要打点打点?

    不打点也不没关系,你们这都是未经朝廷许可,私自盗挖矿产,那什么,主犯抓起来打个一百棍子,怎么,不想挨打,没关系,拿钱来,十两银子免五十棍,你们总共有五个人,合计合计吧……

    最后,挖矿是会死人的……

    没办法,一些老矿经过长时期不断开挖,表层的矿基本上挖个差不多,

    比如春秋时期出现的著名宝剑“干将”,“莫邪”,也就是干将和他老婆莫邪打造的宝剑。

    一些典籍记载的是“采五山之铁精”、“三年乃成。”,似乎很牛,但仔细想想,很可能并不是这样……

    最接近现实的一种情况就是,这五座山浅层的铁矿挖个差不多了,这一座山挖了挖,没好的铁矿,那就换一个山头去挖,接连挖了五座山头,才勉强凑够材料,美其名曰“铁精”。

    春秋时期浅层矿已经不好找了,后来的王朝,也只能向地下要矿了,到了宋代时期,有些矿已经深入地下十二三丈了,这种情况下继续向下挖,很可能直接就埋在里面了。

    埋了人,对于这些土财主来说没什么,大不了赔几头驴而已。

    但问题是,人死多了,矿挖不出来,就没办法赚钱,人命可以用驴抵,但驴不能当人用,它不能挖矿啊……

    也幸亏中国地大物博,山头多,矿产也不算少,加上地方官员春秋笔法用得熟,一年到头来,也未必可以见到一次矿难报告,但这种事,毕竟是客观存在的,有些可怜的是,这类问题更多出现在官营矿里面……

    地主家找百姓挖矿,好歹会有个余地,忙的时候让人家种种地什么的,可官家的矿里面,那就没什么余地可讲了,这个月要挖多少,挖不够,鞭子来凑,还凑不出来,扣你工钱。

    可是对于古代而言,挖矿真的是累死人的一件事。

    大致流程是这样的:

    天不亮的时候铜锣响,收拾好就开始下矿,别好锤子,带好凿子,扛着铁镐,沿着曲折或平直的矿道前进,然后几个人一组,这个拿凿子放在矿石壁上,那个抡锤子直接砸在凿子帽上,叮叮当当,捶它个几次十几次,总能弄出点碎矿出来。

    有专人拿着竹筐,用铁镐将这些碎矿石铲到竹筐里,之后拖到轱辘下面的矿井里,挂好绳索,上面的人摇轱辘,跟打水差不多,晃悠悠就将矿石运出了矿洞。

    零敲碎打,这就是开矿的基本操作,在很长很长一段时间,都是如此。

    不过在大明,已经出现了另一种方法,而这一种方法的工序就有点意思了,大致是这样:

    天不亮的时候铜锣响,收拾好就开始下矿,别好锤子,带好凿子,扛着铁镐……那什么,先别忙着下矿,这里还有一堆劈柴,背下去啊。

    一群人背着木柴下了矿,然后将木柴堆到矿石壁上,丢一把火,烧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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